那张便签夹在《小学数学教师手册》第 142 页和 143 页之间,纸张已经脆得像初秋的梧桐叶。我把它抽出来的时候,身旁的旧书店老板周德茂正弯腰捆一摞《儿童文学》,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说:“那张纸我留了快四十年了,你拿去吧,搁在我这儿也是吃灰。”他今年六十三岁,手指关节因为常年搬书有些粗大,说这话的时候却把声音放得很轻。

于是我就把它带回了家,夹进自己那本口算练习册的扉页里。

说回口算加减100以内练习这件事。我最初做这个站,是因为去年冬天陪邻居家的小孩林一诺写作业。她八岁,念二年级,那天晚上算 76-29,掰了三次手指头,最后写了个 47。她妈妈在厨房喊:“你又错了!”一诺把铅笔放下,瘪着嘴说:“手指头不够用。”我坐在她旁边,忽然觉得,也许不是手指头不够用,是那些数字还没有变成她心里能摸到的东西。后来我翻出自己小时候的口算本,发黄的横格纸上密密麻麻写着 50 道题,每道题旁边都有一个我母亲用红笔打的勾,或者一个小圆圈。我突然想,把这些练习重新整理一遍,也许有用。

有用没用,其实我也说不准。但总得有人把数字摆得温柔一点。

我花了一周时间,把加减法拆成四种情形:不进位加、进位加、不退位减、退位减。每种情形配了 25 道题目,一共 100 道,分在四张练习卡上。每张卡左上角印一个小图案,分别是梧桐叶、搪瓷杯、雨伞和火柴盒。这些小东西都是我从周德茂的书店里顺来的意象,他说 1987 年的时候,他女儿就是用梧桐叶做书签。我特意把答案区留得很宽,宽到孩子可以在数字下面画点东西,比如 48+35,可以画 4 个十和 8 个一,再画 3 个十和 5 个一,凑一凑,凑出 8 个十和 3 个一。这比掰手指头慢,但慢有一种慢的好。

我承认,我偏爱这种笨办法。

前几天我把第一版练习卡打印出来,拿去给林一诺试。她做完第一张,忽然指着 63-28 那道题说:“苏念阿姨,这个 63 像不像一只耳朵?”我凑过去看,她把 6 的圆圈涂成了实心,3 的两道弯画成了耳廓,还真像。她接着说:“那 28 就是另一只耳朵,两只耳朵打架,谁赢?”她自己在旁边写了“35”,然后说:“3 比 2 大,5 比 8 小,所以是 35。”逻辑上完全不对,答案却碰巧对了。我没有纠正她,只是在纸上画了一个小太阳。

有时候,错的路也能走到对的地方,只是脚上多沾一些泥。

说一句可能不太讨人喜欢的话:我觉得现在很多口算练习太急了。急着出成绩,急着比速度,急着在 60 秒里做 40 道题。我不反对速度训练,但我不认为那是起点。口算加减100以内练习的第一层,应该是让数字变得可亲,而不是可畏。我见过一个孩子,做对了 20 道题,却因为花了 5 分钟被批评,接下来三天都不肯碰练习册。这不对。数字本身没有脾气,是我们把脾气加在了它头上。

所以这个站的练习,不设倒计时。

第二版练习卡,我加了一个“慢慢来”的标记:每张卡的右下角有一枚小小的圆形章,里面写着“可以停一停”。如果孩子做到一半卡住了,可以停下来喝口水,或者去窗边看看云。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真的去用这个标记,但我觉得它应该在那里。就像旧书店里那张 1987 年的便签,它不催任何人,只是安安静静地等。